根据学院党委《关于组织开展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,近期,马克思主义学院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”(下文简称学习社)举办“民法典进学校”学习宣传系列活动。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景延鹏、全体教师与学习社19级学员全程参加。
9月2日午间,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指导学习社成员在餐饮中心楼前开展了《民法典》校园宣传活动。学习社成员创作的学习《民法典》书画作品和学习感想优秀征文吸引了过往的师生,学习社成员向师生发放《民法典——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》宣传单,向他们讲解什么是《民法典》、《民法典》值得师生关注的亮点内容,并邀请大家在宣传横幅上签名,参与到学法用法的活动中来。
9月3日下午,在国际交通学院学术中心座无虚席,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晶作“民法典‘新亮点’”主题讲座。
刘晶律师热心公益服务,是西安市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,长安区妇女儿童公益维权律师,无偿担任多所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,为学生常年做普法宣传法律讲座。
刘晶律师从《民法典》的重要意义入手,结合校园学习和家庭生活,从《民法典》中的好人条款、完善治理规则、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、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《民法典》的创新与亮点。刘晶律师深入浅出、风趣幽默的讲课方式,让师生们进一步了解了《民法典》的具体内容,现场气氛轻松热烈。
活动结束后,马克思主义学院还将推进《民法典》内容进教案、进课堂、进头脑,从不同角度、不同层面及时将《民法典》内容有机融入思政教学中去,实现全员、全课程、全方位推进《民法典》“三进”工作。
此次《民法典》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法基础教研室前期安排,学习社成员组织开展。本次活动推动了《民法典》在必赢官网的宣传普及,为广大师生注入了法律理念的“营养液”,进一步增强大家遵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,树立法治信仰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,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,达到“以讲促学、以学促用”的良好效果,为提升法制教育水平奠定坚实基础。